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围墙景观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围墙景观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围墙景观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ZZH-2018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成鸿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086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王丰田、883706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成鸿、0591-8330866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B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项目预算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围墙景观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32721 | 4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27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B区)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10层B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 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及以上 ,专业: 建筑工程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壹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叁 仟元违约金。(5)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和岗位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备注:土建、工民建、房屋建筑工程、房建工程、建筑工程、建筑结构等专业均满足“建筑工程”专业要求。
5.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紧急通知》,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供应商可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无法提供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供应商应自行对其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在相应节点提交,格式自拟。
6.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17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注:投标人有责任对以上第六条和第七条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10.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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