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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第二污水厂及管网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30 12: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县地震局,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第二污水厂及管网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第二污水厂及管网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CG2018-052

三、采购人名称: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县地震局,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宝鸡市凤县滨江路108号

联系人:米红兵

电话:1860917627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一号楼502室

联系人:鲁女士

电话:17791106786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凤县第二污水厂及管网设计服务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主干管工程的设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设计服务

采购预算: 9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0-30 09:00:00至2018-11-0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会议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的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3)拟委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20 14:0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会议室投标室

3、开标时间:2018-11-20 14:0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1号楼502室会议室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91106786

2、开户名称: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支行

4、账 号:806021401421008230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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