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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29 17: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获嘉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PPP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的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于2018年10月8日获嘉县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项目授权主体是获嘉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获嘉县市政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建设内容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获嘉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PPP项目

2.2项目编号: 获财招标采购[2018]106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建设地点:选址在获嘉县徐营镇,位于县城西南约16公里,徐营镇政府西北方向原砖厂用地。

2.5项目规模:获嘉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区的总有效库容为130.63万m3,有效使用年限约为10年。(详见预审文件)

2.6运营模式: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本项目自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订的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合作期共10.5年(含建设期6个月)。

2.7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8合作范围:在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进行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政府支付项目公司可行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要求:

3.1主体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3)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规定,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4)本项目接受国有平台公司参与竞争,应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要求。

5)本项目接受央企参与竞争,应符合《加强央企PPP财务风险管控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

3.2信誉要求:

1)申请人近三年内(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投标申请无效,并自行承诺(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2018年以来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重大质量事故。

3.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 申请人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申请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按实提供)

3.4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需提供项目业绩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且投标人参股比例超过50%。投标人应为该特许经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即投标人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或该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果有时)。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4家数,应体现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出资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6申请人具有自己的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项目管理和运营,不非法转让。

注:申请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需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承诺书)。

四、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4.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凡符合资格预审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4.3本项目只有参与资格预审并通过资格预审审查的社会资本方才能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5.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5.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5.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格预审报名

6.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

6.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交易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

6.3预审报名时间:2018 年10月30日08:30至2018 年11月5日18:00(北京时间)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7.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518: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3招标文件(含电子清单、图纸)售价:300.00元,刷卡支付,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获嘉县振兴路与北干道交叉口东南角,获嘉县市民中心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获嘉县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新乡市获嘉县花园路3号

联系人:张兴原        电话:0373-4582882

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01、502房

联系人:毕纪轩        电话:13253567783

十一、监督部门:

获嘉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联系电话:0373-4776588

获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73-7107511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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