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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2018年绿园区民政局购买特殊和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资格第一、四、五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29 17: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绿园区民政局购买特殊和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资格第一、四、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年绿园区民政局购买特殊和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资格第一、四、五标段

项目编号:LY201809-1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

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联系方式:马识途158430538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凤丹130191230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的委托,对2018年绿园区民政局购买特殊和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资格第一、四、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市、区财政资金,资格后审。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8年绿园区民政局购买特殊和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资格第一、四、五标段

二、项目编号:LY201809-135

三、服务项目及要求:

标段编号

标段

名称

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

建议投标人类别

LY201809-135-1

第一标段:助浴服务

接送老人到指定地点帮助洗浴或上门帮助洗浴

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其他相关人员在场;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服务对象的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

民办养老机构(含养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洗浴服务企业、其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LY201809-135-4

第四标段:精神慰藉服务

精神支持、心理疏导、不良情绪干预

陪伴读报、倾听、谈心、散步、交流;掌握服务对象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服务对象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及时调整服务对象心理状态

心理服务类社会组织

LY201809-135-5

第五标段:日间托养服务

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等服务

民办养老机构(含养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其他具备短期托养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四、本次招标共有3个标段。兼投兼中。

4.1入围家数:不限

4.2服务期限:2年

4.3服务对象:①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下同)的特困人员、失独家庭老人,城市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②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空巢老人、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空巢老人。③60周岁以上的失能和失智老人。④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空巢老人。

4.4服务总人数:截至2018年9月1日,已有申报老年人数约为364人。

4.5服务标准(政府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6收费价格要求:1、所有服务项目均应明码标价,并通过印发价格表等方式告知消费者。2、单一服务项目如能够提供不同档次服务内容的,应根据档次差异区分标明价格。且单一服务项目的最高收费价格不得超过100元。3、服务内容不得捆绑打包销售,如服务项目内包含若干个可独立实施的服务内容,则需将服务内容拆分后分别标明服务价格,由消费者自由选择或组合。4、不得将某一服务项目设定为其他服务项目的前提条件。

4.7付款方式:按季或按月结算,实际结算方式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

5.2.财务状况: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近一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5.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截图;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5.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5.6.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

5.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5.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6.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2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0日下午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

招标人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2288号

联 系 人:马识途

电    话:0431-876053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室

电    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传    真:0431-87061199

 

 

监管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60503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5.2.财务状况: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近一年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5.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截图;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5.5.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5.6.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5.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5.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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