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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玉林民用机场增建商务区和通用航空服务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29 17: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玉林民用机场增建商务区和通用航空服务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玉林民用机场增建商务区和通用航空服务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YLZC2018-G2-10878-GXX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雁洁

项目联系电话:0775-2686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体育中心商业用房D-3-06

联系方式:0775-22602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雁洁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万良路38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广西玉林民用机场增建商务区和通用航空服务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YLZC2018-G2-10878-GXXY

建设地点:玉林市福绵区石和镇境内玉林民用机场内。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9844万元,建安投资约16904.86万元。本项目增建航站楼、商务区和通用航空服务区建筑面积合计11801平方米。配套增建停机坪、停车场、助航灯光、供油、供电、给排水、消防等相关工程。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C。

合同估算价:17457.84万元,其中设计费552.98万元,采购及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16904.8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86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其中设计部分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工程预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施工部分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采购部分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若非招标人原因,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它补充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457.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8:00 至 2018年11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gxzbtb.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民航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本次招标范围内涉及民航专业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根据民航管理部门相关规定需要另行招标的,则由中标人另行组织招标确定。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要求从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和     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担任过4C类以上(含4C)民用机场工程或建筑面积10000㎡公共建筑工程的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机场工程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担任过4C类以上(含4C)民用机场工程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担任过建筑面积10000㎡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负责人。

3.3.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    

3.3.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3.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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