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二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二包)
项目编号:ZTXY-2018-H121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先生、车女士、鲁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81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甲68号
联系方式:魏警官010-801852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成先生、车女士、鲁女士 010-5190819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包号 | 分包预算金额 | 所属项目名称 | 所属项目财政预算金额及编号 |
第二包 | 11377.26万 | 昌平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 财政总预算金额:48881.58万元 预算批复编号:JM-00004157 |
本分包为本项目的第二包“视频联网共享平台等基础平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视频专网、公安联网平台、视频共享平台(含综治联网平台)、社会资源接入平台、运维管理平台、安全保障体系、机房及配套工程等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六)不同潜在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七)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八)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九)投标人已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377.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9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0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且亭山水酒店主楼二层报告厅(北京市昌平区朝凤北路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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