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卫计委109个村卫生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息县卫计委109个村卫生室设备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息县卫计委109个村卫生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息县财政局以息财公开招标2018【100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息县卫计委109个村卫生室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8【1008】号;
3、项目地点:息县;
4、投资金额:152.114万元(一标段:135800元;二标段:485000元;三标段:90034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6、招标内容:
一标段:村卫生室梧桐树采购、种植、养护(具体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村卫生室路灯采购、安装、调试、性能验证、人员培训(具体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村镇卫生室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性能验证、人员培训(具体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10、供货期: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种植;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
三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
11、投标保证金:一标段:贰仟元整;二标段:肆仟元整;三标段:柒仟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
3、提供最近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能够证明三个月以上缴纳记录) ;
4、出具近半年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2018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所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二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不低于最近两个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成立的公司需税务部门出具财务状况良好证明),提供最近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能够证明三个月以上缴纳记录),并出具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2018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6、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所投产品要有太阳能专用锂电池、LED灯具、太阳能板、灯杆等质量可靠,并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7、在竞争性谈判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可派出考察组,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力考察,中标候选人应无条件接受考察。对不满足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并全额扣投标保证金;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9、所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三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计算机软硬件销售;
3、投标供应商须为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生产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若为设备经销商,则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成立的公司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证明),提供最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2018年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所有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 2018 年 11 月 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代理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持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并提供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公告顺序胶装成册(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日期)。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 20 日 09时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3、开标时间:2018年 11 月 20 日 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73196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五一中路
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18436171870
地 址:信阳平桥中心大道南段兴和城小区
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电话:0376-5935027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2018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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