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交通运输局滨河大道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利津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交叉口路南 |
联系方式:0546-5623789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县(区)东城区北一路375号青年创业园610室 |
联系方式:0546-6063946 |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津县交通运输局滨河大道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22201802000054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滨河大道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 1 |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3、投标人财务资信状况良好;4、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5、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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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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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18年10月30日8时30分至2018年11月5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区北一路375号青年创业园610室) |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8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①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②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③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3)报名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户。(4)报名截止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函到利津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
五、公告期限:2018年10月30日 至 2018年11月5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8年11月23日8时0分至2018年11月2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8年11月2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嵩 联系方式:18605466194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见附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