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29 16: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 7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类如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26.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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