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抚仙湖管理局执法业务用房改建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江川区抚仙湖管理局执法业务用房改建修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川区抚仙湖管理局执法业务用房改建修缮项目,已由玉发改资环【2018】3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履约能力及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川区抚仙湖管理局执法业务用房改建修缮项目;
2.2 招标编号:HCCG2018079G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建设地点:玉溪市江川区胡家湾,环湖路以西(原农行玉溪分行培训中心退企后留下的后山一栋建筑物);
2.5工期:施工总工期7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7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815436.92元(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安全生产许可证。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附注册证及B证、身份证及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提供社保证明和经签证的劳动合同。
(4)技术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在资格审查时将被否决)。附职称证、身份证及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技术负责人的承诺。提供社保证明和经签证的劳动合同。
(5)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和相关要求。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机械配备要求满足本项目管理及施工需求。
(6)业绩要求:
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至少具备两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5年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改建、修缮的房屋建筑单体工程施工);提供业绩合同,提供业绩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7)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近三年为2015年—2017年;拟投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如在2018年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须提供验资报告)。
(8)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近五个月连续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2018年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9)云南省省外投标人须入滇登记。
(10)其它要求:
①根据玉政办通【2017】68号文件要求,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查询投标的施工企业的“两类证明”。由代理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向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查询有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②投标人中标后按玉政办发【2017】15号文要求,所有税收在工程属地完税。
(11)信誉良好:提供银行资金证明和资信证明(出具日期为开始报名日期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止)。
(1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提供网站查询全屏截图。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请于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01日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24小时客服热线:0871-65315589。
4.2现场报名:投标人必须在系统内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派公司代表在玉溪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魏家山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4.2.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壹仟贰佰元整),不邮售,售后不退。
4.2.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代理机构留存):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有授权时提交);
(3)持“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文件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介绍信原件;
(5)玉溪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保安大厦南侧)政务大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877-2090795
代理机构:玉溪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联 系 人:莫鸿钦、王海涛
电话及传真:0877-2668961
日期: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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