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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1年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24 16: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2021年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8—2021年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DHQ201800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74075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后保部);022-274017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萌 022-23611619-806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2021年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本项目预算390万元,服务期限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共3年。涉及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3个建筑物中央空调的维修、保养及溴化锂机组运行、维护等服务项目,具体楼宇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包括中央空调维修或制冷设备维修或其他相关内容;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0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B117室,天津市津南区雅观路13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注册入库(已入库供应商不需要进行此步骤):

(1)登陆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zbb.tju.edu.cn)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供应商登记表;

(2)待通过审核后须携带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本项目开标前到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入库手续: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天津大学招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⑥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的复印件;

⑦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⑧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和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已入库供应商方可以进行本次招标的投标工作以及在招标网上查看评标结果公告。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万捌仟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2018年11月13日24:00前以电汇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转出电汇)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建交中心15层

开户行名称:天津银行长康支行

账号:205001201090064545

附言请注明:编号+“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采购人递交投标文件(含对投标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4、开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出席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否则因无法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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