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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北京市等11个应急数据库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24 16: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北京市等11个应急数据库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北京市等11个应急数据库系统)

项目编号:GXTC-185001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超前、韩筱、江子扬

项目联系电话:010-87235131、87235126、872351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10-63881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超前、韩筱、江子扬,010-87235131、87235126、87235121,892872253@qq.com 、scarlett_han25@foxmail.com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包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

第一包

北京市应急数据库系统采购

详见附件

招标方指定地点(北京市)

第二包

贵州省应急数据库系统采购

招标方指定地点(贵阳市)

第三包

河北省应急数据库系统采购

招标方指定地点(石家庄市)

第四包

河南省应急数据库系统采购

招标方指定地点(郑州市)

第五包

黑龙江省应急数据库系统采购

招标方指定地点(哈尔滨市)

第六包

湖北省应急数据库系统采购

招标方指定地点(武汉市)

第七包

青海省应急数据库系统采购

招标方指定地点(西宁市)

第八包

四川省应急数据库系统采购

招标方指定地点(成都市)

第九包

天津市应急数据库系统采购

招标方指定地点(天津市)

第十包

云南省应急数据库系统采购

招标方指定地点(昆明市)

第十一包

重庆市应急数据库系统采购

招标方指定地点(重庆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8. 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3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鑫泰大厦院外铁轨边)1层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汇款获取(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招标项目共分为十一个包。投标人可以仅对其中一个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包同时投标,但投标人最后只能选择一个包中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项目同一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 预算金额:每个包150万元。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包 ,售后不退。

4.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5. 标书款、服务费账户(此账户仅接收标书款、服务费)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季青支行

账 号:0200245309201124106

行   号:102100024537

投标保证金账户(此账户仅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世纪城支行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

账    号:110920865010201

行    号:308100005301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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