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华侨中学第三方测评费和控制器等采购项目01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华侨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华侨中学第三方测评费和控制器等采购项目01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第三方测评费和控制器等采购项目01包(第二次)
项目编号:ZP-GK2018-07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6652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市华侨中学
地址:0760-88722655
联系方式:陈小姐、0760-887226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先生、0760-88665226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7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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