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本级)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办公楼配套设施更新与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办公楼配套设施更新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办公楼配套设施更新与安装
项目编号:XM-0000953102181010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9434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59号
联系方式:010-89639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女士 010-699434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办公楼配套设施更新与安装
数量:1
采购用途:基础设施改造。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 (7)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8)投标人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8.36073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9:30 至 2018年10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北里43号渔阳置业大厦A座7层A706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现场报名,购买标书时请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2号和盛嘉业大厦(中发智造)五层开标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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