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朗镇水务有限公司中山纪念中学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南朗镇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纪念中学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纪念中学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第二次)
项目编号:ZDF2018CG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0-883955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市南朗镇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翠亨快线与573县道交叉口东北200米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60-85210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0760) 88395589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南区马岭村105国道侧(华通行综合办公楼二层)之二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中山纪念中学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第二次)。
2.项目预算:运营费为68965.00元每月,827580.00元每年(不含水电费、污泥处置费),项目运营期共1972399.00 元。
3.项目运营期:2018年11月13日至2021年3月31日。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5.本次招标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或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0月19 日至2018年10 月25日五个工作日。(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除单一来源采购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为无效投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7.23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南区马岭村105国道侧(华通行综合办公楼二层)之二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南区马岭村105国道侧(华通行综合办公楼二层)之二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南区马岭村105国道侧(华通行综合办公楼二层)之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授权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过来购买文件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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