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教育局思源实验学校、南湖中学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庄浪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其委托的庄浪县教育局思源实验学校、南湖中学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8612
二、招标内容、预算价及评标办法
1.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
采购板式换热机组2套及辅助设备、辅助设施1批,含上述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施工及售后服务(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总金额:107.60万元。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解决庄浪县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校舍的采暖问题,全部项目要在当年开工建设,并在当年供暖季开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安全、清洁供暖、减少环境污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施工及验收交付使用。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实施地点。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供应商必须准确无误地完成所承诺的服务事项,随时准备为采购人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服务期限:长期,质保期限不得低于2年。售后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组织验收(厂家铭牌、产品规格型号、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执行标准、使用条件、注意事项等与投标文件是否一致)。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有效的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此项目相关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在此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连续6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自本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时00分止。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庄浪县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中介代理窗口。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在此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连续6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自本公告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企业声明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等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资料原件现场查验,所有原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进行报名。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07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662118052644900039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浪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庄浪县电子大厦一楼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在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项目交易编号(ZLJY-2018194)。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等相关政策规定。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因供应商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教育局
地 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19号
联系人:邵继斌
联系电话:0933-662151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玩月巷1号楼工商银行五层
联系人:丁竞
联系电话:0938-6865080/1819335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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