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登记后续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方式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固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固政发[2017]5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宁夏盛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的委托,对彭阳县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登记后续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彭农经函字【2018】15号 SHZB—2018—022)采用公开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彭阳县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登记后续管理政府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采购内容:
标段 |
项目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Ⅰ |
彭阳县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登记后续管理政府采购项目 | 详见后附 | 户 | 12000 | 变更登记作业服务农户为估算数,最终结算以实际确权变更户数为准。 |
1.4采购预算:3420000.00元
2. 项目编号
2.1招标文件编号:彭农经函字【2018】15号
2.2委托代理编号:SHZB—2018—022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包括地籍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原件;
(7)需提供由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现场勘察证明》(现场勘察证明开具时间同步报名时间),关于踏勘:此项目属于专业技术服务,投标人踏勘现场进行摸底,全面的了解采购人的主要服务要求和特殊服务需要,根据实际踏勘情况结合采购人项目服务要求进行技术方案设计编制。
注;报名后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招标文件缴费凭证(网站截图加盖公司公章)至代理公司(地址:固原市九龙国际A2-103)领取踏勘介绍函后到招标人处进行踏勘,踏勘结束后由招标人开具踏勘证明,踏勘证明出具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逾期将不在出具踏勘证明。
请投标人自行合理安排踏勘时间,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踏勘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 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由专家进行审查。
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4.报名时间
4.1 公告时间:2018年 10月19日至10月25日;
4.2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月19日至10月25日,统一在网上报名。
4.3报名方式:原则上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报名。特殊项目须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成功、缴纳标书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②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5.招标文件获取
5.1 2018年 10月19日至10月25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未缴纳标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每个标段)人民币300.00元,售出不退。
5.3 招标文件费缴纳: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在报名系统中找到对应项目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后会自动在系统中反映出来,若足额则可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4原则上供应商必须从本公司基本账户用转账方式于报名期间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标段;开标前1小时将进账单送代理机构核验后,开具标书费收据,开标时审验资质备查。
5.5报名通过、缴纳招标文件费后各供应商自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下载招标文件,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8年 11月8日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3开标时间::2018年 11月8日10时00分。
6.4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三评。
6.5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一个工作日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7.2缴纳方式及退付
(1)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帐户名: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
账 号:系统内随机提供产生的子账号
(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3)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户转入(不接收个人网银业务),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未及时缴纳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6)退付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转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缴纳及退付方式请参考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推行网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的通知”。网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4008503300/0954-2039234
7.3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项目完成时间
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人要求。
9.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名称:
彭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联系人及电话: 赵连宏 13995047806
9.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宁夏盛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及业务咨询电话:15729516777
联系人:乔学良
宁夏盛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后附内容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产地或制造厂名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Ⅰ |
彭阳县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登记后续管理政府采购项目 | 对彭阳县12个乡镇的农村承包地采用自治区统一配发的航拍影像图矢量化方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变更登记后续工作进行综合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后续管理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农土确办发[2018]1号)安排部署,全程参与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确权农户土地的确权颁证,对农户因分户、指界错误的土地等信息变更,确权后因判决、仲裁、协调等纠纷需要变更土地等信息,村集体内部因转让、互换等原因变更土地等信息,其他涉及相关权属信息变更的等。变更申请收集、变更申请审核、公示变更结果、建立变更成果数据库、整理变更记录数据库、更新县级管理系统、更新县级汇交成果和移交变更所有成果等。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套打变更登记簿证,以及提供相关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本项目服务期限7年(费用分年度结算)。 | 无 |
户 | 12000 | 变更登记作业服务农户为估算数,最终结算以实际确权变更户数为准。 |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全面完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解决各类疑难留滞问题,为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夯实基础,确保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登记工作依法有序、程序规范、技术要求统一准确。
主要对彭阳县12个乡镇的农村承包地(变更登记作业服务农户为估算数,最终结算以实际确权变更户数为准),暂时预估12000户,采用自治区统一配发的航拍影像图矢量化的方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变更登记后续工作进行综合技术服务。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后续管理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农土确办发[2018]1号)安排部署,全程参与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确权农户土地的确权颁证,对农户因分户、指界错误的土地等信息变更,确权后因判决、仲裁、协调等纠纷需要变更土地等信息,村集体内部因转让、互换等原因变更土地等信息,其他涉及相关权属信息变更的等。变更申请收集、变更申请审核、公示变更结果、建立变更成果数据库和整理变更记录数据库、更新县级管理系统和更新县级汇交成果、移交变更所有成果等。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套打簿证的打印,以及提供相关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
二、项目地点
彭阳县各乡镇。
三、服务期限
7年(2018-2024年)。
四、技术服务内容
1、变更申请收集:发包方主体按照全县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登记工作计划安排的日期,收集本发包方范围内所有变更申请,对其真实性作出初步检查审核,保证移交县级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单位的变更申请信息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2、变更申请审核:接收发包方送交的整村变更申请表后进行变更任务分类,从原县级确权成果数据库中提取相关信息,由县级变更工作人员审核,准予变更的按照调查结果予以变更。
3、公示变更结果和整理归档相关文件:由发包方主体组织变更结果公示和变更申请人认定变更结果并确认签字的工作,变更结果确认后,技术服务单位制作发生变动农户的《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证书》(包括土地确权变更登记套打簿证),完成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以及相关纸质文档成果的移交工作。
4、建立变更成果数据库和整理变更记录数据库: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设计并建立“变更数据库”、“变更记录数据库”。
5、更新县级管理系统和更新县级汇交成果:在更新后县级确权成果数据库和变更数据库基础上更新县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内容、提取县级上报接入数据成果。
五、技术服务要求
(一)变更依据标准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6);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农办经[2015]5 号);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经[2015]13 号);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农办经[2015]13 号);
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
1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GB/T20257—2007);
11.《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登记技术方案》;
12.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13.《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等。
(二)变更技术指标
1.数学基础: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图投影采用高斯一克吕格投影,采用3度分带,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1:2000比例尺。
2.精度要求:DOM地物点相对于实地同名点的点位中误差,平原丘陵地不大于0.6米,山地、高山地不大于0.8米;地籍平面图位置精度比例尺1:2000下,平原、丘陵地点位中误差0.6米,相邻界址点间距中误差0.48米,山地、高山地点位中误差0.90米,相邻界址点间距中误差0.72米。
3.编码:按农业部要求,对农户、承包证书(合同)、地块实行17位、18位、22位的规范编码。
4.保密:严格执行国家测绘局、保密局关于《测绘管理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2003]17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信息资料(含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不得遗失和外泄。工作完成后,项目区域卫片、航拍图片数据资料成果,全部移交委托单位,不得备份、复制或提供给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
5.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面积计算单位采用亩,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亩,均保留2位小数。
6.面积量算:承包地面积按照实测面积或调绘面积计算,面积采用投影面积。
六、服务技术应提交的成果资料
农村承包地确权变更登记工作成果明细表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成果份数 | |||
县 | 乡镇 | 村 | 农户 | |||
1 | 确权变更登记培训宣传 | 年内 | 1 | 1 | 1 |
|
2 | 变更申请调查表、相关证明材料 | 年内 | 1 | 1 |
|
|
3 | 变更申请承包户原宗地图 | 年内 | 1 |
| 1 |
|
4 | 变更申请承包户变更后宗地图 | 年内 | 1 |
| 1 |
|
5 | 变更结果公示材料 | 年内 | 1 |
| 1 |
|
6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变更登记结果确认书 | 年内 |
|
|
| 1 |
7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新) | 年内 |
|
|
| 1 |
8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登记册 | 年内 | 1 |
| 1 |
|
9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后) | 年内 |
|
|
| 1 |
10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登记表 | 年内 | 1 |
| 1 |
|
11 | 变更成果数据库 | 年内 | 1 |
|
|
|
12 | 变更记录数据库 | 年内 | 1 |
|
|
|
13 | 县级确权成果数据库 | 年内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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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县级标准汇交数据 | 年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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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建设 | 年内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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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技术服务竣工的评审验收
技术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农业部、宁夏农牧厅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作业技术规范,必须与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管理系统软件相衔接,并将成果接入系统软件。竣工后,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验收未通过,不予兑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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