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平顺县尾矿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平顺县尾矿库治理项目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平顺县尾矿库治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ZSZY201810059
三.项目预算:第一包:286.4633万元第二包:396.8379万元
四.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共二包:
第一包:平顺县宏鑫矿业尾矿库治理工程项目;
第二包:平顺县开元矿山有限公司西安尾矿库治理项目;
具体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计划工期:第一包:2019年3月底完工;第二包:2019年6月底完工;
3、工程地点:平顺县杏城镇。
五.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查询结果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请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件职称证、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票据及参保人员明细)、提供纳税证明(近三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查询信用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查询结果截图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城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城7楼713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2日15:00时
地点:长治市保宁门西街世纪城7楼710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0355-892262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艳敏
联系电话:0355-203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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