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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运公安局15米级新型高性能巡逻船建造项目监理磋商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8-10-18 21: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江航运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江航运公安局15米级新型高性能巡逻船建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江航运公安局15米级新型高性能巡逻船建造项目

项目编号:QD201809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腾士兰

项目联系电话:027-827630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江航运公安局

地址:湖北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1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腾士兰,联系电话:027-82763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达,027-82863226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金银潭经济发展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江航运公安局15米级新型高性能巡逻船建造项目监理磋商

建造1艘15米级新型高性能巡逻船,建成后配置在万州分局,主要执行长江航运公安机构的日常巡逻、接处警、行政监督管以及应急处置等任务。

磋商范围:以上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及质保期服务。监理服务期:建设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2、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或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3、信誉要求:须书面承诺近三年未因信誉问题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处理;4、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船舶的监理业绩;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三年(2015-2017年)有1个及以上类似总监的业绩; 6、联合体要求: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金银潭经济发展区宏图大道33号金银潭现代企业城B1栋12楼(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长江航运公安局(地址:湖北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1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须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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