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教育局长春新区公办学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公办学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公办学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ZX2018-6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云鹏、袁贺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727842、879914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教育局
地址: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31-813373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赵云鹏、袁贺 电话:0431-81727842、8799140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公办学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长春新区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审批表编号:XQZC2018-043)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招标人为长春新区教育局。资金来源为100%财政预算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公办学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2.2 服务地点:长春新区北湖英才学校、长春新区北湖明达学校、长春市宽城区一间堡小学、长春市宽城区北郊小学、德惠市米沙子镇三胜村小学、九台区卡伦中心学校、德惠市米沙子镇沃皮中心小学、德惠市二十七中学、德惠市米沙子镇晨光中学、德惠市米沙子镇晨光小学、德惠市米沙子镇新华小学。
2.3 服务范围:11所学校的安保服务(详见服务要求)。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5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2.6 采购预算:144万元/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相应的服务能力。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份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4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企业应在长春设立分公司并在长春市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投标。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保安服务许可证、长春市公安机关备案证明(外省企业提供)、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1(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1(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
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伍万元投标保证金。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33570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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