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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档案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8-10-18 09: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8日03时30分
项目名称: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档案信息化建设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1510020014
项目联系人:王建华
项目联系电话:0310-7021296
采购人: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武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639258
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3、8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7021296
预算金额:301.0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8日03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安市民服务中心一楼(武安市中兴路和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厦北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武安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并提供:公司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2.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劳务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至少有2名职员具有省级(含以上级)档案局颁发的《档案培训证》6.投标人应具有自主研发的档案管理软件,提供档案管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和工信部所属的省级以上软件测评中心颁发的《档案软件登记测试报告》。7.投标人自建工作环境,负责安全与保密工作。投标人负责在限定的期限内将招标方提供的原有历史档案数据和投标人数字化合格后的数据通过软件接口方式批量转入招标方正在应用的《综合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供利用目录检索和内容检索服务。8.投标人负责技术转换、调试、应用培训、1年免费售后服务。投标人在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后需提供可实现三级联网的软件测试报告(系统必须能够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三级联网系统实现无缝对接)。9.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必须与投标人主体一致10.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网上打印页,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1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注: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注册成功以后,提供网上打印页方可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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