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CS-GC-GK-2018-020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实施地点: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性质:工程监理
实施时间:2018年3月(暂定)
招标代理人: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宣城市九同路115号
招标范围: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准文号:皖发改投资函【2017】538号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监理项目已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监理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三、招标人: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及附属工程,改扩建建筑总面积13338㎡,其中,新建劳动康复用房共四层,面积为6524㎡;新建戒治服务用房共四层,面积为4766㎡;新建警戒护卫用房共三层,面积为2048㎡(施工招标将分批次进行招标)。
2、项目最高控制费率:1.30%(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
3、服务期:730天(从施工前期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总监)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项目负责人(总监)类似业绩要求:无。
6、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等级要求:无。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7日9时止。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报名费: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4、其它要求: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2月7日9时整。
开标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2、投标人应在2018年2月7日9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号:2610101021000203588032078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7日9时整,地点为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综合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为准。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13515630473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966163823
十三、行业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2616520
十四、注册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网员库网员单位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点击进入“我要投标”领取招标文件;(3)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4)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