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设计项目(项目编号:XCS-GC-GK-2017-299)已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皖发改投资函【2017】538号)及省司法厅批文(皖司复【2017】41号),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设计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三、招标人: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建筑总面积13338㎡。其中,新建劳动康复用房共四层,面积为6524㎡;新建戒治服务用房共四层,面积为4766㎡;新建警戒护卫用房共三层,面积为2048㎡。以上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本次任务一、对3栋楼房建筑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弱电设计(含安防、智能化)、后续技术服务等报价;二、对警戒护卫用房大门前6000㎡广场和停车场进行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1200㎡绿化景观设计)。
2、项目控制价:人民币400000.00元。
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弱电设计(含安防、智能化)、技术服务及相应后续服务等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未办理养老保险,应提供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
9、项目实施时间:2017年12月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3日9时整前。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4、其它要求: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9时整。
开标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2、投标人应在2017年11月23日9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号:2610101021000203588028427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3日9时整,地点为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综合楼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为准。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左工
联系地址:宣城市九同路115号
联系电话:13515630473
传真:0563-2719116
十二、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镇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966163823
十三、行业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2616520
十四、注册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员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本中心投标企业网员库网员单位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点击进入“我要投标”领取招标文件;(3)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手续;(4)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