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2018年第三批脱贫攻坚水利项目管材、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永善县财政局的批准,我公司受永善县水务局的委托,对永善县2018年第三批脱贫攻坚水利项目管材、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和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采购概况
2.1项目名称:永善县2018年第三批脱贫攻坚水利项目管材、管件采购
2.2项目编号:YSCG2018117。
2.3标段划分和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PE管材DN25~DN125共69000m及配套管件、闸阀一批、DN160PVC管212m(以采购需求为准),预算价173.34万元。
2.4质量要求:
2.4.1给水用高密度聚乙烯管(PE80级1.25MpaSDR11);材质要求使用全新料,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质材报告书,该证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之一。生产标准按《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2000和《给水用聚乙烯(PE)管件》GB/T13663.2执行或等同以及更高的标准。PE管管径小于等于5.0厘米的以盘卷为单位包装,包装材料应结实,每卷需注明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编号、管材长度外观为蓝色共挤四条白线,色模比为1.5%。
2.4.2配套管件、PVC管的技术参数及性能标准按国标执行。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完毕(具体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6交货地点:永善县大兴镇、青胜乡的各涉项村委会(或采购人指定的具体地点)。
2.7验收及付款方式:由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对供货商运抵现场的管材及管件进行随机取样并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参数全部等于或优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的参数为合格产品,否则采购人将不予收货及支付货款(不论检测结果合格与否,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所采购管材、管件到货完毕,并初验合格后乙方凭入库验收清单及供货相关资料,七日内向甲方申请支付给乙方实际供货总价款的60%。经相关质量检验部门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并且相关参数满足质量要求后再付给实际供货总价款的37%,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总供货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满后经检查无管材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本工程在合同履行期间单价不作调整。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
3.2所投产品的销售或制造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3.3管材管件需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管网卫生标准,需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根据“昭工商联发〔2015〕3号”文件要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须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8投标保证金:叁万圆整。
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9:00时。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户: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溪洛渡支行
账号:53050163753600000281-0062
项目名称:永善县2018年第三批脱贫攻坚水利项目管材、管件采购
注: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永善县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窗口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除外)到场,并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卫生许可批件、质量检验报告、卫生检验报告。以上证件资料还需递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如不按上述要求出示相关证件资料,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凡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15日08:30时至2018年10月19日23:59时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ztggzyjy.zt.gov.cn)投标方入口”报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本项目为电子化平台运行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需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双轨运行(即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各投标人需在完成现场报名后登陆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完成注册及报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报名则认定为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请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善县溪洛渡镇振兴大街永善县政务中心楼下)。
5.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ztggzyjy.zt.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4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现场递交的光盘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一致)。
备注:如现场递交的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采用电子化交易的,以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采用纸质化交易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项目在进场交易过程中遇到停电、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电子化交易的,经相关部门同意后,该项目由电子化交易转为纸质化交易)。
5.5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永善县人民政府网(www.ynys.gov.cn)、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善县水务局
地址:永善县溪洛渡镇
邮编:657300
联系人:孔贵学
电话:1346624866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中段广福城A11-2幢12楼a座
邮编:657300
联系人:李军
电话:13578065158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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