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兰家镇人民政府长春市宽城区合隆村、东道村路灯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兰家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宽城区合隆村、东道村路灯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合隆村、东道村路灯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DJZB2018-1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752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兰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兰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位女士 0431-860016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0431-8197524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荷园路877号安联国际A座113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宽城区合隆村、东道村路灯安装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合隆村、东道村。
2.3采购预算价:¥201.613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1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工期共1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3.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 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1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1.6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6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荷园路877号安联国际A座113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52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