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局长春市朝阳区农村河湖水系控制线蓝桩设立工程测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农村河湖水系控制线蓝桩设立工程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农村河湖水系控制线蓝桩设立工程测绘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8-0906-FW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方式:何洪源、0431-85109145、181430511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0431-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朝阳区农村河湖水系控制线蓝桩设立工程测绘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8-0906-FW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农村河湖水系控制线蓝桩设立工程测绘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农村河湖水系控制线蓝桩设立工程测绘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市朝阳区农村河湖水系控制线蓝桩设立工程测绘服务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第8条)规定,计取测绘费用(数量1221个);
2.3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永春镇、乐山镇内(永春河、富裕河、伊通河、黑鱼河、三家子河、新民河、乐山河、机房子河、三家子水库、范家水库、小八家子水库);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前至2018年11月15日完成全部工作;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测量专业(水利工程测量)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投标人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4)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采购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何洪源
电话:0431-85109145、181430511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92304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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