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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废气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15 09: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废气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废气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JLZB-ZFCG-2018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118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3#楼14层08办公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1-83658576或177503172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辜先生0591-8781181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和内容(不可偏离项)

1.2.1  招标范围: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厂界内废气处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废气处理系统工艺及其配套设施的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

1.2.2  项目内容和技术服务工作

工艺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废物暂存仓库的两套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0 m3/h的废气处理系统,采用工艺为:洗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引风机——烟囱。

焚烧车间主厂房的两套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0 m3/h的废气处理系统,采用工艺为:洗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引风机——烟囱。

废液罐区和废水处理站的一套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0 m3/h的废气处理系统,采用工艺为:洗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引风机——烟囱。

固化车间的一套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0 m3/h的废气处理系统,采用工艺为:洗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引风机——烟囱。

辅助设施工程包含:水电气公用工程,配套的操作、取样平台及取样口,并包含系统调试、培训及其他服务。

工程界面:

(1)进、出水口边界条件

招标人提供车间用水公共接口,投标人将废气处理所需的用水接至设备区,投标人就近将污水接至车间污水收集管网。

(2) 废气进出口边界条件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有关的厂房内废气收集管道以及环保设施——排气烟囱之间的废气管道。废水车间包含废水池加盖以及板框过滤、仓库的废气收集系统。

(3) 压缩空气边界条件

压缩空气气源点由招标人提供,由投标人接至设备区。

(4)电边界条件

招标人负责提供380V公共电源点,投标人负责电源电缆至各废气处理区域的环保设施配电柜,以及全部低压配供电系统以及弱电控制设备的所有系统电气连接、控制柜的设计、供货及安装。

(5)通讯边界条件

废气处理控制系统为独立控制系统,投标人成套提供的废气处理自控系统应预留光纤环网以太网通讯接口。 

 

1.2.3  工期要求:总工期70日历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罚款中标价的0.1%。

1.2.4  工程质量标准及承诺: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的要求。

特别说明:承包人除应遵循国家质量合格标准、规范和招标文件《用户需求》要求外,还必须承诺该项目需达到设计和技术性能等各项要求,方视为项目的最终验收标准。否则,承包人需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等,招标人有权作进一步的法律追责。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若是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4)投标人需具有至少1个国内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自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之内(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的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40000 m3/h的废气处理项目业绩,其中项目业绩工艺方案至少需包含洗涤、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三种工艺中的两种。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承包合同、验收报告(或监测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可提供原件备查。(5)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需以项目经理或安装经理身份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20000 m3/h的废气处理工程实例,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体现项目经理或安装经理名字的,投标人需另行附函承诺);项目经理或安装经理须满足以下二者之一:项目经理为环境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安装经理为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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