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第二期)采购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诸政采2018-1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公安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0万元(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及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档案数字化加工 | 1180万页/条 | 500 |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甲级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档案数字化加工),浙江省外的乙级供应商应须具有浙江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24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甲级资质证书原件;
3、浙江省外的乙级供应商应须具有浙江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证明文件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8年11月6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6日10时整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斯伯安 ;联系电话:0575-87193111、0575-87119313(传真)
反映地址:诸暨市红旗路6号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姚震华 ;联系电话:0575-87253016、87221107(传真)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北602室
诸暨市公安局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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