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南部分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
汉南部分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财政局00230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单,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汉南部分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以分散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汉南部分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
(二)采购预算:662.365419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5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SH0027GC18HN-0282
(2)项目包名称:汉南部分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标段一:兴一路(汉南大道-纱帽堤) 、兴二路(汉南大道-兴盛路) 人行道整治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人行道整治。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采购内容:对兴一路(汉南大道-纱帽堤)、兴二路(汉南大道-兴盛路)人行道未配套或现状人行道破损严重的路段实施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
(7)采购预算:37.878973万元。
(8)质保期:2年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SH0027GC18HN-0278
(2)项目包名称:汉南部分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标段二:兴三路(汉南大道-纱帽堤)人行道整治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人行道整治。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采购内容:兴三路(汉南大道-纱帽堤)人行道未配套或现状人行道破损严重的路段实施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
(7)采购预算:153.109956万元。
(8)质保期:2年
第3包
(1)项目包编号:SH0027GC18HN-0279
(2)项目包名称:汉南部分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标段三:兴四路(汉南大道-纱帽堤)人行道整治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人行道整治。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采购内容:兴四路(汉南大道-纱帽堤)人行道未配套或现状人行道破损严重的路段实施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
(7)采购预算:75.12842万元。
(8)质保期:2年
第4包
(1)项目包编号:SH0027GC18HN-0280
(2)项目包名称:汉南部分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标段四:兴五路(兴城大道-马影河东路)整治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人行道整治。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采购内容:兴五路(兴城大道-马影河东路)人行道未配套或现状人行道破损严重的路段实施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
(7)采购预算:282.454416万元。
(8)质保期:2年
第5包
(1)项目包编号:SH0027GC18HN-0281
(2)项目包名称:汉南部分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标段五:马影河东路(兴二路-兴三路)人行道整治工程
(3)类别:工程
(4)用途:人行道整治。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采购内容:马影河东路(兴二路-兴三路)人行道未配套或现状人行道破损严重的路段实施人行道及道路整治工程。
(7)采购预算:113.793654万元。
(8)质保期:2年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总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1包和3包接受每家供应商同时报名2个包,2包、4包和5包分别只接受每家供应商报名1个包。
4. 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预审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 时~12 时、下午14 时~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业务部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身份证明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3、以上证明材料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有有效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其二代身份证;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18年7、8、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局出具),并提供社保卡、查询账号及密码;
(5)提供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二代身份证,五大员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上岗证,其中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均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7、8、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局出具),同时提供社保卡、二代身份证、社保查询账号及密码;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10月至今)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少于3个(中标金额不少于本标段的投资额,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10月至今)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金额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额,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2018年7、8、9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须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10)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15年10月-2018年10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
(11)投标人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企业诚信信息证明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 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在建工程及只负责本项目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1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5)在全国范围内相关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公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1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17)本项目不受联合体投标。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资格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申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
(三)预审方法
1、合格制资格预审。
四、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及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人在参加各标段资格预审原件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供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1)提供有效的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其二代身份证;
(2)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18年7、8、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局出具),并提供社保卡、查询账号及密码;
(4)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二代身份证,五大员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上岗证,其中专职安全员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均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7、8、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局出具),同时提供社保卡、二代身份证、社保查询账号及密码;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10月至今)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不少于3个(中标金额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额,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10月至今)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金额不少于本项目投资额,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2018年7、8、9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须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
(9)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2015年10月-2018年10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
(10)投标人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企业诚信信息证明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在建工程及只负责本项目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1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提交:
(一)送达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6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将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加盖公章)和上述资料的原件(原件必须和复印件一致)一次性送达指定地点以供审验。不能按要求提交原件审验的单位,其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收。
(四)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六、资格审查日期:2018年10月22日14时00分--15时00 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周美茜
电 话:027-84892698
名 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 系 人:王迎勋
电 话:027-84304802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4751513
十、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官网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0月12日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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