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公安局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12 16: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高阳县公安局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83120020037
项目联系人:张玲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790265
采购人:高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高阳县兴阳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623006
代理机构:河北睿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08号东胜广场1-2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790265
预算金额:6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报名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技术和履约能力;3、具备河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三级及以上;4、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5、本项目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语音和视频)须与保定市级平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行评审阶段,后果自负。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报名。若因投标单位原因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经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本项目补遗书、澄清等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等,投标单位延误导致报名不成功自行负责。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项目名称:高阳县公安局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83120020037
项目联系人:张玲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790265
采购人:高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高阳县兴阳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623006
代理机构:河北睿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08号东胜广场1-2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790265
预算金额:6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报名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技术和履约能力;3、具备河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三级及以上;4、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5、本项目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语音和视频)须与保定市级平台系统实现无缝对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行评审阶段,后果自负。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报名。若因投标单位原因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经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本项目补遗书、澄清等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等,投标单位延误导致报名不成功自行负责。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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