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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总医院污水处理站用化学絮凝剂和活性氧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10-11 16: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总医院污水处理站用化学絮凝剂和活性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总医院污水处理站用化学絮凝剂和活性氧采购

项目编号:FJXJ-FZ-2018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2828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总医院

地址:福州总医院

联系方式:雷助理135093288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小姐0591-8328286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原台江区人民政府南楼西侧三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服务年限

预算金额

项目要求

1

化学絮凝剂PAM聚丙烯酰胺(非离子型高分子速凝剂)

按需提供

2年

12元/千克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

PAC聚氯化铝(水溶性无机高分子聚合物)

2.5元/千克

3

活性氧水处理剂-单过硫酸氢钾

85元/千克

 

注:

    1、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装卸、税金、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费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未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2)近期(六个月内任意一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交明细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或其他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身份核验;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原台江区人民政府南楼西侧三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购买项目、转账回单发至我公司邮箱;邮 箱:1531552309@qq.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原台江区人民政府南楼西侧三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标书及招标代理费账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

开 户 名: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群众支行

账    号:1312030104000870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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