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水务局黑龙江省鹤岗市“两河十四沟”清水秀岸综治一期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鹤岗市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鹤岗市“两河十四沟”清水秀岸综治一期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两河十四沟”清水秀岸综治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GXTC-1820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68-33501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岗市水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苏州路
联系方式:王先生0468-33501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强0451-87001301-801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7.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六楼605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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