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国土资源局永安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及永安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监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永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481]YDCG[GK]2018057、永安市国土资源局永安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及永安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监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481]YDCG[GK]2018057
2、项目名称:永安市国土资源局永安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及永安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监理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8500366 | 170007 | |||||
2 | 879348 | 17586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CA认证卡电子签到及解密 | 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
测绘资质证书 | 提供有效的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须含: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 | 同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其他资格条件 | 1.福建省行政区域外投标人须经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并由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通报三明市国土资源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根据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办公室小组办公室文件闽土地调查办【2018】1号文精神:(1)提供近五年内承担过土地变更调查任务或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合同(或任务书)的复印件);(2)该项目需投入项目总人数50人及以上且投入人员中15人及以上具有项目所在省的省级三调办或国务院三调办组织的业务培训证书。[须提供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或任意一个合同包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1个合同包。在投标人被确定为开标排序在前的1个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自动失去本项目后续其他合同包的投标资格。4.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的供货商均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只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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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 1.福建省行政区域外投标人须经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并由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通报三明市国土资源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或任意一个合同包的投标,但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1个合同包。在投标人被确定为开标排序在前的1个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自动失去本项目后续其他合同包的投标资格。3.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的供货商均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只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CA认证卡电子签到及解密 | 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测绘资质证书 | 提供有效的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须含: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 | 同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0-11 08:30 报名截止时间:2018-10-26 08: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11-01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11-01 15:00,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永安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永安市燕江南路496号
联系人姓名:郑文忠
联系电话:0598-361807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府西路198号第三层
项目联系人:李永文
联系电话:1395098096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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