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儿童医院医疗设施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丽江市儿童医院医疗设施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丽江市儿童医院的委托,对丽江市儿童医院医疗设施设备项目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KCG201809081
2.2 招标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A包: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 1套 |
2 | 污水处理系统安装 | 1项 |
B包:洁净手术室、ICU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空调设备 | 1套 |
2 | ICU/PICU装饰装修 | 1项 |
3 | ICU/PICU设备 | 1套 |
4 | 手术室装饰装修 | 1项 |
5 | 手术室设备 | 1套 |
C包:消毒供应中心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 1台 |
2 | 内镜清洗消毒干燥设备 | 1套 |
3 | 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 | 1项 |
4 | 医用干燥柜 | 1台 |
5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柜 | 1台 |
6 | 物流仓储系统 | 1批 |
7 |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 | 2台 |
8 | 纯水处理设备 | 1套 |
9 | 脉动真空灭菌器 | 1台 |
2.3 交货期:
A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B包:签定合同后的120个日历天内交货(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C包:60日历天(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2.4 交货地点:丽江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 采购预算:A包3800000元、B包9500000元、C包365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
3.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此期间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截图;
3.3 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备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3.1-3.2的要求;联合体的另一方需满足3.1-3.4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及职责等。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3.7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测量,投标文件中须附实施方案及相关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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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
3.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此期间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截图;
3.3 其他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3.2 应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 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备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3.3.1的要求;联合体的另一方需满足3.3.2、3.3.3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及职责等。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3.5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测量,投标文件中须附实施方案及相关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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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包: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
3.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此期间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截图;
3.3 其他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厂家投标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3.3.2 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 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备供应商,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3.3.1的要求;联合体的另一方需满足3.3.2、3.3.3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更改联合体各方组成结构及职责等。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3.5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测量,投标文件中须附实施方案及相关图纸。
四、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ljggzyxx.cn)发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ljggzyxx.cn/zfcg-tb),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09:00分前,地点为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需在网上和现场都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ljggzyxx.cn/zfcg-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到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及一份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格式为:*.ZCTBJ),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光盘统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注:纸质版投标文件仅作为备案、核查资料,现场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唱标。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及光盘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网上上传电子文件为准。
投标人代表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事宜
7.1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通知,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7.2无论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丽江市儿童医院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88-532926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建堃
联系电话:0871-68188550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98号财兴盛大厦B座13楼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4小时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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