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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移址建校一期工程及在建项目和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项目 竞争性磋商

作者: 发布于:2018-10-10 16: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2018ZHYX0925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移址建校一期工程及在建项目和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已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文件批准,采购人为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选定审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移址建校一期工程及在建项目和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项目
2.2建设地点: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内
2.3采购范围: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移址建校一期工程及在建项目和维修改造工程结算审核以及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内容及要求”有关内容;
2.4审核周期: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移址建校一期工程为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其它项目另行约定;
2.5质量标准:合格;
2.6采购预算额:30万元(本采购预算包含基本服务费和追加服务费,中标后不另计算追加服务费)。
2.7审核金额:约1.4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送审额为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近年(2015年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4.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5.1.1营业执照副本。
5.1.2资质证书副本。
5.1.3开户许可证。
5.1.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5.1.5近年(2015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经验1项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5.1.6 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由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
5.1.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5.1.8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1.9外省企业相关信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
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须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1日至201810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下同) 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810231330分,地点(开启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一号
联 系 人:张弘新、高嵩
    话:0431-8344800083311006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8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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