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石油公司、烟草公司家属楼“三供一业”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金塔县石油公司、烟草公司家属楼“三供一业”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塔县给排水公司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石油公司、烟草公司家属楼“三供一业”改造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 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8)232号
二、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金塔县石油公司、烟草公司家属楼室内外排水管道改造、小区物业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金塔县石油公司、烟草公司家属楼“三供一业”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932803.18元(大写:玖拾叁万贰仟捌佰零叁元壹角捌分)
第一标段:¥922803.18元(大写:玖拾贰万贰仟捌佰零叁元壹角捌分)
第二标段:¥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须提供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章出具的《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 支付情况证明表》(证明表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招标公告附件处 下载)。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可在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外县市投标企业证明表经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核签章后,到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更换备案(金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 0937-4420302)。
(3)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本项目总监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各专业监理人员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信用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从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金塔分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jtx/index2.html)登记报名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金塔分中心网站、甘肃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免费获取)。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金塔分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jtx/index2.html)“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给排水公司
联系人: 高旺 联系电话:0937-4421281
地 址: 金塔县解放路142号
采购代理机构: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学福 联系电话:0937-2633123 18093729629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南方大厦B座5楼B室
十、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账户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塔支行
账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第一标段:¥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汇款单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10月26日16:30(北京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十二、是否PPP项目:否。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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