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冬季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FHZC2018-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9043621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大安市育才街2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0436-52096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女士1890436215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路6号(大润发3号楼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冬季
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冬季取暖煤的议案》,对“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LFHZC2018-30
二、招标范围: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1、2018年冬季用煤预计总体使用量约为1200吨;
2、本次采购煤炭种类为:原煤200吨,块煤30吨,柴煤970吨
3、煤炭技术指标要求:
原煤:低位热值要大于或等于4500kcal/kg,含硫≦1%,水分≦5%.煤炭颗粒度要大于或等于2.0cm,不得掺杂石块、煤矸石、煤泥和其他杂质。
块煤:低位热值要大于或等于5400kcal/kg,含硫≦1%,水分≦5%.煤炭颗粒度要大于或等于3.0cm,不得掺杂石块、煤矸石、煤泥和其他杂质。
柴煤:低位热值要大于或等于3800kcal/kg,含硫≦1%,水分≦5%.煤炭颗粒度要大于或等于3.8cm,不得掺杂石块、煤矸石、煤泥和其他杂质。
4、煤炭价格包含煤炭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碳费、运费、装卸费、拣煤费等),合同签定后不得变更。
5、乙方必须出具煤矿发货大票或正式发票。
6、交货期:2018年11月10日前。
7、交货地点: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三、合格的投标人
1. 具有煤炭经营范围许可合格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4.如是代理商进行投标,需煤炭生产商代理经销授权书或合同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如是生产商需有煤炭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于2018年 10月 0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路6号(大润发3号楼501室)持以上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8年 10月 30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路6号(大润发3号楼501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8年10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0436-52096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1881号鑫隆家园1栋601室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 1890436215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合格的投标人1. 具有煤炭经营范围许可合格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4.如是代理商进行投标,需煤炭生产商代理经销授权书或合同书;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08日 09:00 至 2018年10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路6号(大润发3号楼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如是生产商需有煤炭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于2018年 10月 0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路6号(大润发3号楼501室)持以上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路6号(大润发3号楼5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冬季
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冬季取暖煤的议案》,对“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LFHZC2018-30
二、招标范围: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冬季取暖煤采购项目:
1、2018年冬季用煤预计总体使用量约为1200吨;
2、本次采购煤炭种类为:原煤200吨,块煤30吨,柴煤970吨
3、煤炭技术指标要求:
原煤:低位热值要大于或等于4500kcal/kg,含硫≦1%,水分≦5%.煤炭颗粒度要大于或等于2.0cm,不得掺杂石块、煤矸石、煤泥和其他杂质。
块煤:低位热值要大于或等于5400kcal/kg,含硫≦1%,水分≦5%.煤炭颗粒度要大于或等于3.0cm,不得掺杂石块、煤矸石、煤泥和其他杂质。
柴煤:低位热值要大于或等于3800kcal/kg,含硫≦1%,水分≦5%.煤炭颗粒度要大于或等于3.8cm,不得掺杂石块、煤矸石、煤泥和其他杂质。
4、煤炭价格包含煤炭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碳费、运费、装卸费、拣煤费等),合同签定后不得变更。
5、乙方必须出具煤矿发货大票或正式发票。
6、交货期:2018年11月10日前。
7、交货地点: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三、合格的投标人
1. 具有煤炭经营范围许可合格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4.如是代理商进行投标,需煤炭生产商代理经销授权书或合同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如是生产商需有煤炭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于2018年 10月 0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路6号(大润发3号楼501室)持以上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8年 10月 30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路6号(大润发3号楼501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8年10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0436-52096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岭南街1881号鑫隆家园1栋601室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 1890436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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