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十二届航展交通设施保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十二届航展交通设施保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十二届航展交通设施保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GJ2018-2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俊轩
项目联系电话:0756-21737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方式:陈康华0756-86425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俊轩0756-2173701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8-296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十二届航展交通设施保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佰柒拾肆万捌仟贰佰壹拾捌元陆伍分(¥4,748,218.65),超出预算的报价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十二届航展交通设施保障采购项目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珠海航展结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a)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交通设施。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相关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工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含经营范围的具体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c)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工程施工检验合格证书(交通标志板安装工程)》和《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书(交通标志板)》,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d)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e)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4.8218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7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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