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鹤壁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推广工作的通知》、《鹤壁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项目资金奖补政策(试行)(鹤清洁取暖〔2018〕9号)通知》,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壁市鹤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其鹤壁市鹤山区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鹤壁市鹤山区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ZZLDHB-201809
2、 标段划分及采购需求:
2.1、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2、采购需求:计划采购安装4454户,每户安装不得超过2台,采购3000W和4000W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采购及安装(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3、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60个日历天内调试安装完成
4、 质保期:6年
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6、 采购预算:3000W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4100元/台
4000W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4400元/台
7、本项目按单台采购价招标,根据现场实际安装量结算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生产制造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经营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与热泵研发、生产等相关内容;
3.3投标人需是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商,有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产品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如果是服务商,则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鹤壁市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4 产品(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具备国家 CCC 认证证书;
3.5 生产制造企业具有2016年9月1日以来的具备资质的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3.6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无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须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并附《安装委托协议》《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中标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承担。不接受同一安装企业受托于多家生产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
3.7项目负责人须是生产制造企业的正式员工,具有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2018年4、5、6月份社保证明;
3.8生产制造企业应建有空气源热泵热风机-25℃低温焓差检测实验室,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实验室能力评定证书;
3.9生产制造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0生产制造企业具备独立的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能出具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3.11 生产制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员工至少150人,并提供2018年4、5、6月份社保证明;
3.12生产企业具备2016年以来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相应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图、合同);
3.1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时间指投标截止之日前 20 日历天内】;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以上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 2018 年9月30日至 2018年10月11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5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同时发布。
七、公告日期及期限:
公告日期:2018年9月3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 鹤壁市鹤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鹤壁市鹤山区政府2号院
联系人:原先生
电话:0392-2822296
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衡山路73号
联系人:姬先生
电话:18839229090
2018年9月30日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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