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征地拆迁人员服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征地拆迁人员服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征地拆迁人员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440115-201809-108003-0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37023498、020-370235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地址:横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梁先生020-849615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020-37023498、020-3702358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采购项目内容:征地拆迁人员服务外包;
2.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3.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的货物、服务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或2017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未满一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四)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4.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购买;(2)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
3.提供2016年或2017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未满一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5.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7.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须提供书面声明);
11.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页面加盖公章。注:除事业单位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页面加盖公章。
注:1、以上材料参与投标时也须放入磋商响应文件里。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国内邮购谈判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谈判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谈判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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