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纸房头乡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9-29 08: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13时30分
项目名称:纸房头乡道路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96690020001
项目联系人:刘永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7-8581561
采购人:沧县纸房头乡政府办
采购人地址:沧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1766248
代理机构:河北正浩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东塑北路馨泰花园小区12栋1单元6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581561
预算金额:214.1552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0月12日13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9-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6、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本项目最高限价:2141552.90元,其中:一标段(前营至尤庄子村西修建混凝土道路工程)566291.65元;二标段(义和庄村南群英桥至该村苗圃厂修建混凝土道路)323632.87元;三标段(大渡口村内道路修建工程)638221.77元;四标段(吴洼至尹庄子过王庄子到山三立交桥修建混凝土道路工程)613406.61元。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 0317-3161015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下载: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交款凭证备注、附言或用途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及标段名称。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 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沧县支行其中一标段11001元,帐号:101530240465;二标段6002元,帐号:100810231290;三标段12003元,帐号:100990232955;四标段12004元,帐号:100450235906。 (3)、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300元/本,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共时间一致。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项目名称:纸房头乡道路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96690020001
项目联系人:刘永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7-8581561
采购人:沧县纸房头乡政府办
采购人地址:沧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1766248
代理机构:河北正浩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东塑北路馨泰花园小区12栋1单元6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581561
预算金额:214.1552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0月12日13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9-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0-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6、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本项目最高限价:2141552.90元,其中:一标段(前营至尤庄子村西修建混凝土道路工程)566291.65元;二标段(义和庄村南群英桥至该村苗圃厂修建混凝土道路)323632.87元;三标段(大渡口村内道路修建工程)638221.77元;四标段(吴洼至尹庄子过王庄子到山三立交桥修建混凝土道路工程)613406.61元。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 0317-3161015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下载: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交款凭证备注、附言或用途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及标段名称。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 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沧县支行其中一标段11001元,帐号:101530240465;二标段6002元,帐号:100810231290;三标段12003元,帐号:100990232955;四标段12004元,帐号:100450235906。 (3)、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300元/本,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共时间一致。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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