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91718部队车辆维修器材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1718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辆维修器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器材
项目编号:XSCGJJ2018321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1718部队
地址:中国人民解放军91718部队
联系方式:幸先生 177508070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陈小姐 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1718部队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JJ2018321S
二、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器材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为车辆维修器材供应商定点,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附件《在所维修常用消耗品》进行报价,超过控制单价的为无效投标(年交易量约50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涉台涉外企业投标。
五、招标公告期限:2018年09月21日起至2018年09月29日止。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8年09月21日起至2018年09月29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09:3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1718部队,采购单位联系人:幸先生17750807075。
十一、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十三、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到以下专用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为车辆维修器材供应商定点,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附件《在所维修常用消耗品》进行报价,超过控制单价的为无效投标(年交易量约50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涉台涉外企业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1日 17:19 至 2018年09月29日 17:1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8年09月21日起至2018年09月29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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