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宁安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
招标编号:NAC[2018]0068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安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宁安市宁安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宁安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
2.2需求内容: 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及评估。
2.3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76万元
2.4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2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已入库。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到黑龙江省宁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日09:30--2018年9月28日16: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2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于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8日09:30-16: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720室)购买招标文件。只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2018年10月11日13:30分至14:00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11日14:00时开标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7.1供应商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书面质疑。供应商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及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安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宁安市
联系人:吴先生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
联系方式:0451-51131130
联系人:隋女士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