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柳东新区第三期工程前期定点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柳东新区第三期工程前期定点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柳东新区第三期工程前期定点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DXQG18-0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玲惠
项目联系电话:0772-26710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
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89号柳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17楼
联系方式:邱玲惠 0772-26710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虹 0772-3808828
代理机构地址: 柳州市海关路11号阳光100经典时代B4-7-2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柳东新区第三期工程前期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柳东新区第三期工程前期定点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LDXQG18-05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柳东新区第三期工程前期定点服务采购:
(一)A分标:环境咨询服务类
序号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A1分标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项 | 1 |
(二)B分标:测绘类
序号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B1分标 | 地形测绘 | 项 | 1 |
(三)C分标:设计类
序号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C1分标 | 工程设计(市政) | 项 | 1 |
2 | C2分标 | 工程设计(水利) | 项 | 1 |
3 | C3分标 | 工程设计(园林) | 项 | 1 |
(四)D分标:规划类
序号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D1分标 |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 | 项 | 1 |
2 | D2分标 | 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 | 项 | 1 |
(五)E分标:项目类
序号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E1分标 | 项目评审 | 项 | 1 |
- F分标:劳务类
序号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F1分标 | 房屋征收劳务 | 项 | 1 |
- G分标:检测类
序号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G1分标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项 | 1 |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或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商核准登记(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机构核准登记)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商核准登记分支机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有开展业务相应固定经营场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A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
6、B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7、C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8、C2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9、C3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园林)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10、D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11、D2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土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12、E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须具有工程咨询的经营范围;
13、F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须具有房屋拆迁或劳务的经营范围;
14、G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供应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有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9 月 17 日至2018年 9 月 27 日(工作日的9时至16时)。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发售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人须于2018年 10月10 日下午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柳州经典时代支行
银行账号:2105 4532 0910 0003 107;
(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 10 月 11 日09时00分;投标人须于2018年 10 月11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 月 11 日09时30分在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com.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
地址:柳州市新柳大道89号柳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17楼
联系人:邱玲惠 联系电话:0772-267105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海关路11号阳光100经典时代B4-7-202
项目联系人:黄虹 联系电话:0772-380882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柳东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2671050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或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3、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商核准登记(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机构核准登记)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商核准登记分支机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有开展业务相应固定经营场所;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5、A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6、B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7、C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8、C2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9、C3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园林)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10、D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11、D2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土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12、E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须具有工程咨询的经营范围;13、F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须具有房屋拆迁或劳务的经营范围;14、G1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供应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有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7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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