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殡仪馆-烟气净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农安县殡仪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安县殡仪馆-烟气净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农安县殡仪馆-烟气净化工程
项目编号:JLZXZB201809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立艳
项目联系电话:83203465 158431852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农安县殡仪馆
地址:农安县殡仪馆
联系方式: 付立艳 83203465 158431852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431-8187040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3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农安县殡仪馆-烟气净化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JLZXZB201809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殡仪馆-烟气净化工程已由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20180830】-006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农安县殡仪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招标范围:农安县殡仪馆-烟气净化。
2.2工程建设地点:农安县殡仪馆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2.5招标控制价:189041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要求的经销商或制造商均可参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殡葬设备生产销售经营范围;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产品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经销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环境分析检测中心出具的尾气处理设备检测报告;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打印页为准,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32楼)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为经销商时提供);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信用中国”打印页;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上全部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0 月 8 日09:30时,地点为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农安县殡仪馆
联系人:付立艳
联系方式:83203465 15843185298
办公地址:农安县殡仪馆
招标监管部门:农安县民政局
联系人:宋岩
联系电话:1375697703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32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81870405
2018年9月1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要求的经销商或制造商均可参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殡葬设备生产销售经营范围;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产品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经销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环境分析检测中心出具的尾气处理设备检测报告;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打印页为准,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041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32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3号楼2单元32楼)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为经销商时提供);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信用中国”打印页;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上全部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中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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