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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羊山公园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9-10 14: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及相关规定,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 信阳市羊山公园建设PPP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8】141号

二、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采购人):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公园建设PPP项目

3.2项目内容:一是公园建设,包括景观绿化、园林建筑、水体景观、基础设施、海绵设施等工程,根据规划,公园共分为:东入口区、湿地滨水景观区、田园文化区、北入口区、核心生态保护区、老年康体活动区、茶文化区、儿童游乐园区、特色主题植物区、生产管理区等十个功能区;二是运营管理,包括园林绿化养护、设施维护、景观养护、日常保洁、安保等工作,不包括儿童游乐园项目的设施设备维护;三是儿童游乐园,占地48亩,由中标社会资本自行投资、建设和运营,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与羊山公园建设PPP项目同时建设、同时竣工验收、同时运营,同时移交,项目投资不纳入羊山公园建设PPP项目总投资。政府方与中标社会资本直接签订合同,其规划、建设方案、投资规模需经政府方审批。运营期满,社会资本方将儿童游乐园项目设备/设施全部移交给政府。

3.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以西、南京大道以北、新十一大道以南区域;地块东西长约465米,南北长约868米,项目总占地面积27.89公顷(418.39亩)。

3.4投资总额:估算总投资15757.4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估算11002.45万元,土地征用拆迁费用3940万元,建设期利息815.96万元,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或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3.5工程建设标准:满足国家建设标准规范,达到优良工程。

3.6项目全生命周期:共17年,其中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运营期限15年。

四、项目运作方式:本PPP项目以信阳市羊山公园建设PPP项目为界,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信阳市政府授权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作为项目发起方与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并授权信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先后分别与中标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作合同,将项目运营权授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自负盈亏,自行投融资、建设、维护羊山公园PPP项目,项目公司应根据《羊山公园PPP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项目公司应依法与选定单位签订相应合同;项目公司通过在合作期内提供建设和运营维护服务,取得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绩效服务费,以补偿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应交税费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羊山公园PPP项目合作合同》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的移交给市城市管理局或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项目资本金约为3157.41万元(占总投资的20.04%),其中:政府以前期实际投入资金出资约770万元、持股24.39%,社会资本出资约2387.41万元、持股75.61%,其余资金12600万元(占总投资的79.96%)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如若社会资本方由联合体组成,则联合体成员均应入股项目公司。为减少政府未来付费支出和税费成本,政府入股资金不分红,也不计入测算政府付费基数。本项目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相同。本项目回报机制拟采用政府付费模式,政府年实际付费=年可用性服务费+年运维绩效服务费。本项目前期费用、三通一平等已开展的土建、市政、绿化工程费用,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支付,具体金额以审计或财政评审为准。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是指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5.2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壹亿元(含壹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含伍仟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5.4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园林绿化业务;

5.6本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含园林)或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7申请人2015、2016、2017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8申请人须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须提供2018年6月份、7月份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存款余额证明(含5000万元,开具日期为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

5.9 2013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投资规模不低于6000万元(含6000万元),以BT或PPP方式投融资参与的园林、绿化等类似项目业绩,PPP范畴包括BOT、BOO、TOT、ROT、BOOT等;或者施工过的规模不低于1亿元(含1亿元)的园林绿化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纳税凭证;

5.10具有资质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不低于A级资信证书或银行出具的不低于A级资信证书;

5.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查询页;【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12近三年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5.1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第5.8条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投标各方至少有一方分别满足5.3、5.4、5.5、5.6、5.9、5.10条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应分别满足5.1、5.2、5.7、5.11、5.12条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独立满足主体要求和企业信誉要求;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资格预审方法

6.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PPP项目投标。

6.2 本项目不允许未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7.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11日至2018年917日,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7.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至时间为2018年91723时59分前下载。

7.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7.5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7.6、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81400分。

8.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四大街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376-65151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58838  13937611128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512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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