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临港产业区马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ZPZFCG2018——F——103)的招标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贺州市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临港产业区马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临港产业区马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
项目编号:ZPZFCG2018 --F--1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贺州市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民主巷6号4楼
联系方式:江石坚0774-56691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0774-5137829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新风街2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范围:工程前期咨询服务服务,对象为贺州临港产业区马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桂政办发[2010]94号文件指导精神,对昭平县马江镇进行改造。项目拟拆迁棚户区609户,拟安置拆迁棚户区住房609户。根据安置小区用地面积的各项指标及购买安置房的指标限额,本次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180户,实物安置,即为异地安置。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42630万元,建设规模为拟新建城南安置区138户,总用地面积约41378㎡;城北安置区291户,总用地面积约32520㎡。本项目采购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贺州市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拟来自财政拨款和申请银行贷款。
2.工作内容
本采购项目共含4个子项,各子项工作内容见附件。
3.工作服务期
(1)各子项工作服务期如下所述,在取得相应阶段的成果下,允许各子项工期同步交叉进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通过项目业主审核的《项目建议书》;
◆自《项目建议书》取得项目业主审核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通过项目业主审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发包人发出《项目评审工作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评审工作,交付《项目成果文件》使其取得项目所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
◆自《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项目业主审核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通过项目业主审核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2)配套服务期:
◆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方案设计成果》取得项目所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之日止,期间每自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以下要求((1)、(2)两项均须满足)的,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的投标人:(1)具备相应范围的“工程咨询”资格条件,即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①、②、③三项至少满足一项,即构成本(1)项的3项(①、②、③)资格条件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如投标人提供①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缺少某项专业类别内容的,可由②项或③项列举的该专业内容进行补充):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须含有“工程咨询”类别内容;②持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专业须含有建筑专业,服务范围须涵盖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咨询;③有类似项目承揽经验,类似项目系指“ 项目建议书编制咨询服务”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以上各子项目服务对象可为不同项目。(2)具备 “工程设计”资格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无要求。3.诚信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①“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或②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查询结果为准;①、②两样视其投标人性质不同分别核验,投标人为企业时核验①,其余情况核验②)。(2)投标人不得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为准)。4.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1)、(2)、(3)三项均须满足):(1)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指派):具备工程类(以其职称证书载明专业为准)中级及以上职称;(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指派):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3)(方案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指派):具备国家注册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工程前期咨询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工程前期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07日 08:30 至 2018年09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实地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7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7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西贺州市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贺州临港产业区马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临港产业区马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
二.项目采购编号:ZPZFCG2018——F——103
三.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如下表所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采购范围 | 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对象为贺州临港产业区马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1.项目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桂政办发[2010]94号文件指导精神,对昭平县马江镇进行改造。项目拟拆迁棚户区609户,拟安置拆迁棚户区住房609户。根据安置小区用地面积的各项指标及购买安置房的指标限额,本次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180户,实物安置,即为异地安置。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42630万元,建设规模为拟新建城南安置区138户,总用地面积约41378㎡;城北安置区291户,总用地面积约32520㎡。本项目采购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贺州市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拟来自财政拨款和申请银行贷款。 2.工作内容 本采购项目共含4个子项,各子项工作内容如下概述:
3.工作服务期 (1)各子项工作服务期如下所述,在取得相应阶段的成果下,允许各子项工期同步交叉进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通过项目业主审核的《项目建议书》; ◆自《项目建议书》取得项目业主审核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通过项目业主审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发包人发出《项目评审工作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评审工作,交付《项目成果文件》使其取得项目所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 ◆自《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项目业主审核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通过项目业主审核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2)配套服务期: ◆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方案设计成果》取得项目所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之日止,期间每自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以下要求((1)、(2)两项均须满足)的,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的投标人:
(1)具备相应范围的“工程咨询”资格条件,即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①、②、③三项至少满足一项,即构成本(1)项的3项(①、②、③)资格条件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如投标人提供①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缺少某项专业类别内容的,可由②项或③项列举的该专业内容进行补充):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须含有“工程咨询”类别内容;
②持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专业须含有建筑专业,服务范围须涵盖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估咨询;
③有类似项目承揽经验,类似项目系指“ 项目建议书编制咨询服务”和“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以上各子项目服务对象可为不同项目。
(2)具备 “工程设计”资格条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诚信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①“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或②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查询结果为准;①、②两样视其投标人性质不同分别核验,投标人为企业时核验①,其余情况核验②)。
(2)投标人不得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为准)。
4.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1)、(2)、(3)三项均须满足):
(1)项目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指派):具备工程类(以其职称证书载明专业为准)中级及以上职称;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指派):具备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方案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指派):具备国家注册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工程前期咨询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工程前期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1.报名方式: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6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实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1)发售时间:2018年09月06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无条件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或企业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形式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945009010008838888
备注:投标人应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投标项目的项目采购编号。投标人未标注其项目采购编号的,视为无法判定其所投项目,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09月27日15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本次招标文件预公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刊登。
2.招标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3.相关说明: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已同意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若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或已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除预公示意见专家论证答复函中所提及的意见外)仍保有异议的,为保证已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利益以及保证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保有异议的权益,采购代理机构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除采购代理机构已澄清或更改或更正的相关信息除外)均有可能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人被否决投标(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监督部门: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昭平县永安街31号
联系电话:0774-6689708
采购人:广西贺州市港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民主巷6号4楼
邮编:542899
联系人:江石坚
电话/传真:0774-5669128
电子邮箱:351616463@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8年09月0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1)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潜在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报名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潜在投标人(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加盖潜在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潜在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潜在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加盖潜在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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