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大学委托,就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豫财招标采购-2018-1597 |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标段 | 名称 | 数量 | 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真空偏振红外谱仪(核心设备) | 1套 | 详见技术要求 | 可投进口设备 |
分子泵 | 1套 | 可投进口设备 | ||
皮拉尼真空计 | 6个 | 可投进口设备 | ||
离子规 | 2个 | 可投进口设备 | ||
残余气体分析仪 | 2套 | 可投进口设备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3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
3、CA密钥在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信息安全电子认证中心)办理,办理地址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卫华大厦18楼,联系电话:0371-86095915,86095916。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每个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3日,请已报名投标人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专区,并及时关注有关该项目文件发售信息。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 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4、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大学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联 系 人:邱老师
电 话:136338106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3899156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电子邮箱:xinrenzb@163.com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