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乐团东煤厂11号院配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央民族乐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民族乐团东煤厂11号院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民族乐团东煤厂11号院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ZGGJ-BJ02-180801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跃
项目联系电话: 010-829529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民族乐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 010-649338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跃 010-8295295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东煤厂11号院
合同估算价 298.819599 (万元)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配电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 其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已完工的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工程或输变电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为中央政府采购网工程定点采购供电工程专业包的定点企业,并遵守定点企业相关优惠承诺。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3.3 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8.8195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00 至 2018年09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为法人本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33号兴天海园201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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