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践基地—手机检测实训室公开招标公告_首页标讯_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践基地—手机检测实训室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8-31 09: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 电子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践基地—手机检测实训室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805-0003031001-0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子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践基地—手机检测实训室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电子产品检测与维修实践基地—手机检测实训室及其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相关服务(详见用户需求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购标现场不接受现金,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注:我公司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供应商在报名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①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②东莞市政府采购网(dggp.dg.gov.cn)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

如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完成注册,则因此所产生的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31日 至 2018年09月0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5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东莞市南城区西平东六路)

十、开标时间:201809251430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东莞市南城区西平东六路)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31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詹虹联系电话:0769-2166636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0769-233060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联系人:文婉君联系电话:020-66341917
传真:020-66341967邮编:510045
(三)采购人: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大学路3号
联系人:张小锋联系电话:0769-23306011
传真:0769-23306011邮编:523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31

??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